泰安商标注册_代理_申请

肥城企业商标变更的办理步骤

站内公告:欢迎来到泰安商标注册公司!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泰安佳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肥城企业商标变更的办理步骤

肥城企业商标变更的办理步骤

作者:泰安佳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9-13 08:06:03

创业是很多年轻一代的选择,成立公司拥有自己的事业是很多梦想者的路,是一个经济快速发展的城市,面对众多的商业机会,很多选择在注册公司,但是注册公司需要准备很多方面的工作,除去繁琐的准备材料,还要提前准备好各种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其中确定好注册公司的组织形式就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注册公司有很多的组织形式可以选择,包括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多种,每一种组织形式对注册公司的规模、资金和人员等各方面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如果你觉得资金不够用,就可以选择规模小点的公司。在注册公司,还可以选择股份有限公司,但是这种公司需要的资金就明显比前者多了好多,如果你可以承受的起,就可以开这种公司,毕竟这种公司的利润还是比较大的。注册公司需要根据自己的实力和需求确定,确定好了这个问题,我们离成功进行确定公司注册也就不远了。

泰安商标注册的风险很多,既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客观的风险却是很难避免的。

客观风险1:商标查询存在盲期

国家商标局收到注册人的商标申请后即下发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但此时的商标注册资料并未输入商标局商标数据库,从商标局收到注册申请到商标申请数据录入数据库的这段时间叫商标查询盲期,目前为止,商标查询盲期约为4至6个月。

中国每年的商标注册申请量高居不下,使得商标申请大量积压,即使几个月前提交的申请也迟迟不能够录入国家商标局的系统内,以至于这段时间提交的商标申请数据无法查到。

客观风险2:与禁用条款相违反

《商标法》中对商标注册中禁止使用的标志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些条款分别是商标法的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对于熟悉商标法的人来说,在构思商标创意、设计商标的时候肯定不会与这些条款相违背,但是对于不熟悉商标法的注册人来说往往就会“不知法而犯法”,这是无法避免的。

客观风险3:系统的滞后性

如果是因为商标审查人员对拟注册商标的不同看法而导致商标命运不同的话,那么商标局商标管理系统的滞后性则又是一大商标杀手了。商标系统的商标数据是商标审查的依据,但是在对商标信息搜索的时候往往存在滞后性,对于一些已经办理手续的商标未及时录入,或者在搜索的时候搜索系统信息不完整导致有关的数据搜索不到的情况时有发生。

当然,商标注册的风险远不止以上提到的这些,比如与在先申请的商标近似、对商标查询结果分析不准确、人工审查的主观性、商标被驳回或者商标被异议等都可能导致商标注册不成功。

要说到商标注册有什么意义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说说商标存在的意义。商标对于商品来说,就相当于人的名字对于人来讲是一样的,是一个区别的作用。叫一个人的名字,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区别途径,让别人知道,你是在叫这个人,而不是在叫另一个人或者是其他的人。同样,商品的标志也是为了区别不同商家所生产的商品。这样的话,人们才能将市场上形形色色的商品区别开来。才会将不同厂家的同一种产品区别开来。

如果商标也随随便便用别人设计好的,那么这个市场就会相当混乱了。就没有人能够区分清这些不同厂家的商品到底应该怎么从包装上看出来,那将是一件多么麻烦的事情。商标注册的什么意义就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商家不能用别人已经注册过的商标。商标注册意义非常大。

商标是区别于同类商品的重要标志,关系到一个企业未来的发展。商标注册公司来给大家讲解,企业在注册完商标后,在使用的过程中会出现的误区。商标是区别于同类商品的重要标志,关系到一个企业未来的发展。企业在注册完商标后,在使用的过程中会有哪些误区呢?商标注册公司来给大家讲解一下:

1、先使用,后注册我国在认定商标权属问题上,实行的是“注册在先”原则,即商标的专用权归属于依法首先申请注册并获准的商标申请人。部分企业或个人急需使用商标,可能会“先使用,后注册”。“先使用,后注册”的隐患是:虽然可以使用未注册商标,但如果出现商标纠纷,法律将保护“注册在先”一方的合法权益。

2、法人注册,公司使用“法人注册,公司使用”是企业在注册、使用商标时很容易陷入的误区,表现为商标是由法人代表申请注册的,但却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由公司无偿使用。如果该公司是由多个股东出资成立并运营,一旦法人代表撤资“单飞”并禁止公司使用原商标,或者是法人代表要求公司每年支付高额的商标许可使用费,公司将会蒙受巨大的损失。建议目前存在上述问题的企业赶紧将商标转让到企业名下,免除后患。

3、超范围使用超范围使用,也是企业在日常商标使用过程中极易犯的错误。商标使用应该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定的商品或服务分类使用,超范围使用的部分必须重新注册,没有注册的情况下不能作为注册商标使用。超范围使用商标的隐患:一是商标使用不受保护;二是既有可能存在侵权情况,一旦发生侵权,所要承担的责任那就可大可小了。

4、自行改变商标注册信息商标的字体、图案、注册人名义、地址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化后,商标申请人不去商标局做商标变更也是我们在商标使用中存在的误区之一。这些商标申请人认为:“商标是我的,我想怎么用就怎么用。”然而,商标注册信息改变后不去商标局做商标变更,商标有可能会被商标局撤销。

5、商标使用许可不备案所谓“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简单理解就是如果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许可人再次将商标许可给第三人使用,第三人对商标已授权给他人使用的情况并不知情,则原许可使用合同不能约束其使用该商标。企业在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时,必须去商标局进行备案,否则今后一旦出现于商标许可有关的纠纷时,法律会站在无过错方,会支持无过错一方的诉求。

6、商标注册成功后就万事大吉了《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一些企业可能因疏于管理,注册商标到期后未做续展而被商标局撤销。这也是我们在日常使用商标中存在的误区之一。为了更好的保护商标,建议大家委派专人对商标进行管理,及时为即将到期的商标续展。希望大家能在今后注册、使用商标时避免陷入这些误区而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上一篇:肥城商标续展有哪些方式

下一篇:泰安个人商标续展的价格为何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