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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的区别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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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的区别有哪些?

作者:泰安佳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4-14 08:53:01

什么是集体商标?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专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有什么区别?接下来跟随泰安商标注册来了解一下。

1、 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均表明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但集体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来自某组织;普通商标则表明来自某一经营者。商标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商标代理是民事委托代理的一种,即商标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商标事务的法律行为,是社会法律中介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 集体商标只能由某一组织申请注册;普通商标则可以由某一组织或某一个体经营者申请注册。商标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商标代理是民事委托代理的一种,即商标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商标事务的法律行为,是社会法律中介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3、 申请集体商标的,必须提交使用管理规则;申请普通商标无此要求。 

4、 集体商标不能准许本组织以外的成员使用;普通商标可以许可本组织以外的成员使用。  

5、 集体商标准许其成员使用时不必签订许可使用合同;普通商标许可他人使用时必须签订许可使用合同。 

6、 集体商标不能转让;普通商标可以转让他人。  

7、 集体商标失效后两年内商标局不得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普通商标则只需一年商标局就可以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  

集体商标注册的申请资格有哪些? 

1、 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的主体资格应是符合《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规定而依法登记的。 

2、 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事业单位,可以是工业或商业的团体,也可以是协会,行业或其他组织,而不是单一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商标代理需要准确把握商品和服务的分类,透彻掌握商标审查准则。而企业由于缺少对于商标知识全面了解的人才,很难靠自身力量完成以上任务。  

3、 申请集体商标注册时应附送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可以是公司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经依法登记注册的批准文件。

对于商标注册,小编给你们提供以下建议:

1、申请人在申请注册中文商标时,若是以标准字体形式展现的,应当尽量避免使用错别字或自造字等不规范汉字;同时,涉及较为通用的字体的使用需避免与其著作权的权利冲突;

2、申请人在申请注册中文商标时,若是以艺术化设计形式展现的,需对经过设计的标样进行审查,尽量避免改变汉字本身的书写笔画和结构,不要让其完全脱离汉字本身的书写方式,如果申请人想要以不规范汉字的形式来申请,那么小编认为在设计时可以使其整体以图形化形式展现,从而也能规避以“不规范使用汉字”为由而驳回申请的风险。

3、申请人在申请注册中文商标时,商标标样中含有繁体字或者生僻字时,由于审查员个人掌握的信息有限,在提交商标申请时,申请人应同时提交文字的规范写法、读音、书写方式的出处等资料,避免发生补正或者驳回,延误获权时间。商标如此包装,希望以上几点可以对你们顺利注册商标起到一个很好的帮助作用!

商标撤销的原因,注册商标撤销是指国家商标局对违反商标法及有关规定的行为作出决定或裁定,使原注册商标专用权归于消灭的程序。那么商标撤销的原因有哪些?

商标撤销的原因商标撤销的原因一:注册商标使用不当的撤销的事由使用不当撤销,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违反合理使用注册的义务而其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撤销的情形。注册商标使用不当的撤销,以注册商标所有人违反其合理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且情节严重的情形为限。注册商标所有人承担注册商标的合理使用义务,应当使用注册商标,并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使用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所有人怠于使用注册商标或者违反法律规定使用注册商标,构成使用不当。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注册商标使用不当的撤销的事由包括:

(1)商标局依职权的撤销:a、自行改变注册商标;b、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

(2)依申请的撤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c、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d、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

商标撤销的原因二:注册商标使用不当被商标局作出撤销决定后的复审根据《商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明确商标近似的判断标准不管是在商标注册、驳回复审还是商标异议中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商标申请注册的条件有很多,如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是法定的构成要素、与他人在先权利是否冲突等,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条件是,是否与他人商标近似或相同。《商标注册审查指南》第三部分明确了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准:

概括起来有两方面的要点:一是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是否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二是从商标本身的形、音、义和整体表现形式等方面,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并采取整体观察与对比主要部分的方法,判断商标本身是否相同或类似。

具体来说,对商标近似判断有以下几点原则性要求:

(1)判断标准:以普通消费者的一般注意力,也即普通消费者施以一般注意力即可区分、不至于造成混淆和误认的,不认定为近似商标;反之,则可认定为近似商标。

(2)判断原则:隔离审查与整体观察原则。在认定引证商标与待审商标时是否相似时,要将两商标隔离审查而非摆放在同一个平面判断两者是否相似;此外,判断是否相似的时候对比主要部分,整体观察,即使引证商标与待审商标含有相同部分,不代表两者近似,还要看各自的显著部分是否近似。

(3)同时还要结合指定使用商品或服务的特征进行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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